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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北京仍禁放烟花爆竹

2000-01-1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煦 牛爱民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北京市今年仍将严格依法执行《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北京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殿华在今天召开的全市禁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1993年12月1日北京市依法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连续6年取得成功。但近年来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却有所回潮,违禁问题日趋增多,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严重性再次显现。

据北京市环保局对去年除夕晚监测数据表明,城近郊的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了65.2分贝,超出国家标准10.2分贝,比1993年禁放第一年上升16.7分贝;同时,据北京市卫生局统计,去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人数也由1998年的198人上升到215人,有5人被摘除眼球、2人骨折,1人截肢;另外,造成的火灾情况更是十分突出,去年春节期间,全市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278起,是1998年同期的3.7倍。

进入去年年底以来,违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更是出现了案件发案早、来势猛的特点。仅去年12月,北京市有关部门就连续查处了17起此类案件;今年1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又在禁放区的石景山区金顶街金宝酒家查获大量违法存放的烟花爆竹,价值1.6万元。

针对燃放烟花爆竹回潮的情况,广大群众要求坚持禁放的呼声日益高涨,要求北京市政府今年春节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蔓延。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学农在今天的会议上指出,公安机关作为禁放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各种违禁行为要坚决依照禁放法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违禁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使禁放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目前,北京市公安机关已印制了宣传禁放工作的《致北京市民一封信》、《禁放法规》等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并已广泛张贴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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